人權會:國際公約禁鼓吹戰爭宣傳 台灣應立法規範
2025/4/2 13:03(4/2 14:5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2日電)3名陸配因涉武統言論遭限期出境。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天說,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指出,鼓吹戰爭宣傳應以法律禁止,但國內尚未立法,應有明確法律規範,界定鼓吹、戰爭、宣傳等定義。
今天上午舉行國民人權意識民調調查結果發布記者會,媒體詢問對於近期陸配涉及武統言論遭限期出境的看法。
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委王幼玲說,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指出,鼓吹戰爭宣傳應以法律禁止,在歷次國際審查中,專家都有提出應以法律規範,但目前台灣立法工作還沒進行。
王幼玲表示,人權會認為,鼓吹戰爭宣傳要有明確法律規範,包括界定鼓吹、戰爭與宣傳等定義,以及是否要用刑法或民法規範等,應總體推進。
王幼玲表示,內政部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授權訂定的「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以「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廢止陸配在台依親居留許可,人權會從法治國家標準,會看行政措施是否要考慮法律明確性、程序正當性與比例原則,內政部應有審議機制,中配也有運用行政救濟。
王幼玲說,人權會經過討論後認為,此類案件有國安、言論自由、家庭團聚權等許多觀點,應多收集各方專家學者意見,並納入兩公約國際審查的獨立評估意見中。(編輯:謝佳珍)11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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