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花蓮縣副議長潘月霞詐領助理費 與女兒同遭羈押禁見

2022/12/5 23:12(12/6 07:48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5日電)花蓮縣議會副議長潘月霞詐領助理費案,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花蓮地檢署檢察官認為潘月霞和女兒潘宣羽有逃亡及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准。

花蓮地方檢察署今天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廉政官、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共同偵辦花蓮縣議會副議長潘月霞等被告涉嫌詐領助理費案,昨天上午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對其住處、某特色民宿共2個地點執行搜索,並通知相關被告及證人共6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潘月霞和女兒2人共同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的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疑重大,最輕法定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逃亡及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均獲准。

花蓮地檢署指出,潘月霞於民國108至109年擔任花蓮縣議會副議長期間,同時與其女兒在花蓮縣玉里鎮經營某特色民宿,共同涉嫌將該民宿2名員工不實申報為花蓮縣議會公費助理,藉此向花蓮縣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用,損害縣議會對於縣議員遴用助理補助費用管理及核銷正確性,所得自行花用或用來支付民宿員工的薪水。(編輯:陳正健)111120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