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破跨境假檢警詐騙集團 2女財損各逾千萬
2020/12/2 15:09(12/2 20:45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日電)刑事局今天宣布偵破以49歲陳男為首的跨境電信詐騙集團,利用假檢警詐騙手法誘騙被害人,其中63歲李女和56歲李女分別財損新台幣上千萬元,警依資金流向追查,逮18嫌送辦。
刑事局日前獲報,桃園市八德區一名56歲李女於3月8日在家中接獲一通來電,對方假冒為新北市警察局板橋分局員警,並告知李女的健保卡遭冒用並涉嫌一件刑事案件,請她到超商接收傳真公文,同時要求需匯款至指定帳戶以監管資金。
信以為真的李女隨後於3月12日至4月21日期間,聽從詐騙成員指示匯款8次、面交1次,財損金額共達1124 萬餘元,刑事局主動介入偵辦。
警調閱相關資料後發現,詐騙假公文是從中國大陸發送來台,經比對收受贓款的銀行帳號和中國大陸電話,進一步查出還有53歲蔡女也因此受騙600多萬元。
另透過詐騙集團的涉案人頭帳戶提供者黃女的方向追查,又發現有63歲李女和43歲黃女也遭相同手法詐騙,分別財損上千萬元和300餘萬元。
警方發現,詐騙者均冒用林姓檢察官等名,經分析相關涉案資料,研判都是同一個詐騙集團所為;且此犯罪集團先收水取款,待贓款得手後,再以交易虛擬貨幣及購買防疫物資等方式,將贓款轉至境外。
藉由被害人遭詐騙資金流向,警勾勒出犯罪集團組織,再透過犯嫌蕭女和黃女的人頭帳戶資金流向,偵蒐、分析出參與犯罪的共犯,包括負責地下匯兌的主嫌陳男等人涉案。
警方見時機成熟,分別於6月11日、11月3日和16日發動3波逮捕行動,並分別於雙北、桃園市、新竹市、彰化縣、高雄市、雲林縣等地逮獲陳男在內等18嫌,全案依違反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新竹和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編輯:李亨山)10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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