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狗場狗吃狗 嘉義家畜所函送飼主再罰近9萬
2020/11/27 13:28(11/27 16:24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縣27日電)嘉義縣新港鄉某狗場日前發生狗吃狗事件,飼主遭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依動保法函送,之後調查發現飼養環境不佳、未依法完成絕育與寵物登記等,家畜所再罰新台幣8萬9000元。
家畜所今天表示,這間狗場日前遭民眾檢舉飼養不當,經派人稽查,狗場承諾2個月內改善,卻又發生犬隻死亡並遭其他犬隻啃咬事件,家畜所今年10月以違反動物保護法函送蔡姓飼主法辦。
家畜所持續派人前往狗場督導,飼養犬隻狀況雖還算健康,但飼養環境只些微改善,且有犬隻未依規定絕育及未完成寵物登記等。
家畜所說,依動保法相關規定,狗場未為寵物絕育、未完成寵物登記及未施打狂犬病疫苗,另飼養不當,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且狗場飼養環境清潔不佳,要求改善也未見明顯改善,將再罰8萬9000元。
家畜所表示,這間狗場成立於民國106年,目前飼養約100隻犬貓,採籠子及放養方式飼養,基於保護動物,將持續加強督導蔡姓飼主改善相關缺失,如果仍有違法將持續開罰。(編輯:李明宗)10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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