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童遭不當管教燙傷 法院裁定繼父收押
2020/6/29 11:38(6/29 12:26 更新)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9日電)台南市一名4歲女童疑遭繼父葉姓男子管教時以熱水燙傷,加上延誤就醫導致傷勢嚴重。檢察官昨天訊問葉男後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今天上午裁定羈押。
台南市警方27日晚間獲報前往永康區一處民宅協助處理家庭糾紛,過程中有個案家屬發現4歲女童雙腳遭燙傷的傷口持續惡化,由救護車送往永康奇美醫院治療。永康奇美醫院急診室醫師初步評估,女童主要傷勢在雙足背處,有約4%至5%的二度燒燙傷,轉送燙傷中心收治處理。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社工首次訪查時,女童家屬說法為女童2週前在浴缸玩水時遭熱水燙傷,因沒有帶女童前往醫院診療,造成傷口潰爛嚴重。但社工再次訪查,比對女童生母與繼父等人相關說法時,女童繼父才承認,當時為管教女童,想用熱水嚇嚇她,過程中不小心把熱水潑濺到女童。
台南市社會局除對女童緊急安置,並啟動法律程序,配合檢警展開調查。警方昨天傳喚女童家人到案說明後,將女童繼父及生母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女童繼父,生母則被請回。
台南地方法院發言人林福來今天表示,此案經強制處分庭值班法官審理後,認為葉男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的故意對於兒童犯罪、刑法傷害罪嫌、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家庭暴力罪嫌;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施同一家庭暴力傷害犯罪之虞,裁定應予羈押。(編輯:唐聲揚)109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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