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詐貸案移審 楊文虎之女2000萬元交保
2020/1/10 20:22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0日電)北檢昨天起訴潤寅詐貸案,今天移審台北地院。北院召開接押庭後,諭令潤寅負責人楊文虎的女兒楊宇晨2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住居,週一至五赴警局報到。
台北地檢署偵辦潤寅詐貸案,昨天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在逃的潤寅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等36人,其中包括他們的女兒楊宇晨等人在押;楊文虎夫婦早於去年6月間潛逃出境。
全案今天移審,台北地院法官林彥成為受命法官,下午召開接押庭,楊宇晨在庭上說不認罪,她的律師說,楊女只知公司周轉有問題,不知父母有做出違反銀行法的行為,更不知道財產是犯罪所得,楊女沒有檢方指控的洗錢以及湮滅刑事證據的主觀犯意,楊女依母親意思去結清公司帳戶的錢,是為了償還公司債務及支付員工資遣費。
楊宇晨的律師指出,檢方查扣保管箱600多萬元,是她的私房錢;她在機場被攔下,是遞補參加友人的公司員工旅遊,她無法連絡父母也無法串供,請求新台幣200萬元以內金額交保,她護照已遭扣,也不會逃亡。
檢方庭上表示,楊文虎夫婦留下女兒楊宇晨在台處理公司剩餘財產,只要楊姓夫婦逃亡的一天,女兒楊宇晨就可以聯絡他們,有串供湮滅證據之虞,且楊宇晨現無至親在台,會想逃亡至國外與父母等人團聚,仍有羈押必要,請求續行羈押。
北檢起訴指出,楊文虎、王文音涉嫌自民國99年8月起指示貼身秘書林奕如等員工,偽造不實的買賣合約書、統一發票、出貨單及海運提單等文件,讓楊文虎夫婦藉此陸續向合作金庫9家銀行所屬分行申辦國內外應收帳款融資及外銷放款。檢方統計,包括合作金庫等9家銀行,被詐騙金額高達新台幣386億2718萬餘元。(編輯:張銘坤)10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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