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私開人孔蓋 滑手機女學生墜落下水道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王鴻國新北22日電)包商在新北市土城區開啟人孔蓋作業,未依標準作業程序設安全措施,導致一名國中女學生因低頭滑手機,不慎踩空墜落下水道被救出送醫。土城公所將報請市府裁罰。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今天針對這起4月1日晚間6時發生的案件表示,事發時,國中女學生行經土城區中央路一處建築工地下水道施工點時,疑因邊走路邊看手機,天色昏暗步伐踩空,墜落在打開的人孔蓋下水道內。
警方說,所幸女學生意識清醒,在下水道底痛哭呼救,工人驚覺有人摔落下水道,報請警消動員全力搶救。土城派出所吳姓與黃姓警員趕抵現場,協助搶救墜落的女學生。
警方表示,員警趕抵現場時已有工人試著搶救女學生,工人爬入下水道將女學生背上路面,員警見狀協助將受傷女孩拉上來,將意識清醒疑似雙腳骨折的陳姓女學生送往亞東醫院救治。
市政府水利局副局長諶錫輝今天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現場不是市政府水利工程,是民間住宅建築包商施做社區污水下水道納入主幹接管工程完工,工人要進入下水道清理水泥以報驗收。
他說,依規定,施工單位應申請路權,並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才能繼續開啟人孔蓋施工,「這是最基本的程序。」包商疑因未以安全圍籬阻隔,才讓女學生不慎摔落下水道。
土城區長楊志宏受訪表示,「大同莊園」建築案有向區公所申請核准路權,但打開人孔蓋之前並未依照程序登錄,又只有擺放交通錐沒有架設連桿才發生意外。包商擅自開啟人孔蓋施工,公所將報請市府養護工程處裁罰。
市府工務局今天晚間表示,這起建築工地尚未核發建築物使用執照。經查該施工單位未經道路挖掘申請即擅自開啟水利局的污水下水道人孔蓋施工,已違反新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工務局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編輯:李錫璋)10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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