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攜象牙雕刻品返台 女違反野保法遭究辦
2018/10/31 15:40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機場31日電)一名本國籍賴姓女子日前入境返台時,攜帶3.27公斤象牙雕刻品返台,經海關送交檢定後,確定為現生象的象牙,賴女被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究辦。
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今天說,本國籍59歲賴姓女子29日晚間從香港搭乘長榮航空公司班機返台,通過海關時,被發現在託運行李中攜帶象牙雕刻品一支,長度約75.5公分、重量約3.27公斤,經海關送交檢定後,確認為現生象的象牙,屬於一級野生動物保育類產製品。
台北關表示,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野生動物的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物的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輸出或輸入。如有違反者,依法可處以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賴姓女子自稱在南非居住,雕刻品是在當地購買,當時被精細雕工吸引,但並不知道為真的象牙製品。
台北關也呼籲,出國旅遊如果攜帶野生動物產製品,需查明是否屬於保育類產製品,入境時應主動向海關申報,以免觸法受罰。(編輯:翁翠萍)10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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