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護女心切刺死債主 男判刑13年定讞

2018/8/1 12:0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日電)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為子背負債務,不滿林姓債主逼債太急,還威脅綁架女兒,持刀猛刺林男致死,二審判刑13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林姓被害人民國106年2月間赴王姓男子士林區住處,向王男表示其子積欠新台幣9萬元債務,並以LINE傳送票面金額9萬元的本票照片取信王男。

王姓男子發現發票人姓名並非其子,但身分證字號與地址等資料都吻合,擔心家中還在念書的女兒安危,表明願為子還債,約定每月5日償還5000元,並於4月間匯款5000元給林男。

去年5月7日晚間,林姓被害人見王男未依約匯款,又到王男住處討債。王男上樓致電友人籌款失敗,從客廳取出水果刀下樓談判。林男仍堅持王男立即還款,否則要綁走其女兒,甚至打電話向友人告知王男住址。

王姓男子擔心未成年女兒的安危,持水果刀朝林男左胸心臟、右胸肺臟等致命部位猛刺,傷口深達16.5公分。林男負傷逃跑,王男持刀在後追趕,林男終因失血過多不支倒地,當晚即死亡。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時考量,林姓被害人雖要脅對其家人不利,但當時並無進入王家的舉動,王姓男子沒有攻擊林男的急迫性,卻猛刺林男2刀,刀刀都將刀刃全部插入,手段凶狠、殺意甚堅,依殺人罪判刑13年。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而定讞。(編輯:李錫璋)107080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