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完整修正草案 出爐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7日電)司法院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26日完成金字塔型訴訟制度改革相關的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或會銜行政院送立法院審議。
這場記者會是由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主持;呂太郎表示,金字塔型訴訟制度是司法院重大的改革政策,而這個制度,是將訴訟資源儘量分配於訴訟最基層的第一審,終審法院則專注於法律爭議的處理及法律見解的統一,形成「底寬上尖」的資源分佈,類似金字塔的形狀。
呂太郎指出,這樣的訴訟結構,是為了解決台灣目前訴訟制度所面臨的因距事發日久,導致證據滅失、證人記憶糢糊,事實無法及早確定,或因終審法律見解分歧等情形,造成訴訟事件在二、三審間來回審理,使得訴訟解決紛爭的功能無法充分發揮,當事人訟累難除的困境。
呂太郎也說,改革後的金字塔型訴訟結構,可以讓爭議的事實在第一審充分的人力及設備支援下及早確定,終審法院集中於法律適用的審查,可使法律適用更正確,及避免法律見解的分歧。
有關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部分,以「明案速判」、「疑案慎斷」為中心思想,建構「分流制行政訴訟」,共計修正、增訂、刪除107條條文,例如適度擴大緩起訴案件、簡式審判程序的適用範圍等。
就大方向來說,這次的刑訴法修正草案,主要是第三審採嚴格法律審兼許可上訴制,言詞辯論要常態化、判決附記不同意見、強化辯護依賴權;第二審為事後審兼續審制,貫徹「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明定上訴二審的事由等;第一審則是堅實事實審。
在行政訴訟法修正草案部分,司法院新聞資料指出,為建構堅實的第一審行政法院,增訂專家參與制度,並調整高等行政法院與地方行政法院行政訴訟庭第一審的管轄範圍,例如通常訴訟程序事件,除法律別有規定外,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在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萬元的稅捐、罰鍰、其他公法上財產關係訴訟、公務人員保障事件涉訟等,以高等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此外,也要增加最高行政法院統一法律見解的機制、採行部分許可上訴制、強化言詞辯論功能、落實法律審強制代理,以及最高行政法院確定裁判得附不同意見等。(編輯:李亨山)1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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