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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檢視測謊規範 強化檢察官舉證

2017/1/12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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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2日電)監察院認為現行測謊鑑定無統一規範,卻將結果引為刑事證據,相關機關應檢討;法務部今天表示,測謊僅為偵查程序中的一環,檢察官仍需妥善蒐集證據,會務求施測過程嚴謹。

法務部表示,測謊是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鑑定方法之一,是由測謊員對受測者提問與待證事實相關問題,藉由科學儀器(測謊機),記錄受測者對各個質問所產生的細微生理變化,加以分析受測者是否下意識刻意隱瞞事實真相,並判定其供述是否真實。

法務部說,會致力強化檢察官的舉證責任,案件縱經測謊鑑定,因測謊僅為偵查程序中的一環,檢察官仍需妥善蒐集證據,避免僅以測謊作為偵辦結果的唯一依據,應一併注意有利及不利被告情形,致力於真實發現,實現正義。

法務部談到,刑事訴訟法並無測謊程序的規定,調查局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等鑑定機關,均訂有相關測謊程序規範;不過,不同測謊鑑定機關間,就測謊鑑定程序基本要件,應如何建立一致性之原則及作法,將召集相關單位共同研商評估,讓施測過程嚴謹,提高測謊鑑定的公信力。10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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