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業想納彈性工時 勞動部:需申請
2016/8/13 14:57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3日電)台灣省液化氣體燃料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希望爭取將桶裝瓦斯分銷及配送業納入適用「變形工時」的產業別內。勞動部今天表示,需提出申請並開會審議後,才能決定。
勞動部擬推動週休二日,但桶裝瓦斯分銷廠卻因瓦斯行不能統一休假,陷入無所適從的困境。公會表示,勞動部和公平會兩個部會間應快點解決矛盾,研議業者適用、並方便消費者的政策。
台北市液化氣體燃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林廷忠昨天也說,公會已去函勞動部,希望爭取將桶裝瓦斯分銷及配送業納入適用「變形工時」的產業別內。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則回應,由於瓦斯分裝的桶裝瓦斯分銷廠屬於批發業,如果要納入4週彈性工時當中,必須要由同業公會提出申請,勞動部會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審議是否符合相關條件。
謝倩蒨說,如果符合條件,勞動部就會對外公告,讓桶裝瓦斯分銷廠適用4週彈性工時。
至於瓦斯行的部分,謝倩蒨指出,瓦斯行必須要個案來看,如果瓦斯行屬於綜合商品零售業,就是4週彈性工時的適用對象,但如果不是綜合商品零售業的話,就不得適用4週彈性工時。
謝倩蒨說,如果不是綜合商品零售業的瓦斯行有需求要納入4週彈性工時,需要透過同業公會向勞動部提出申請,勞動部同樣會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審議是否符合相關條件。10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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