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口湖鄉長請辭 將依法補選
2016/7/3 18:42(7/3 19:00 更新)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3日電)口湖鄉長蔡永常因貪汙案被判刑7年並褫奪公權,雲林縣政府今天證實,他已辭職,鄉長職務將依法補選。
蔡永常涉及以人頭詐領鄉長司機薪資案,雲林地方法院以貪污罪,在今年6月24日判刑7年、褫奪公權5年,全案仍可上訴。
蔡永常認為在證據薄弱下仍被判刑,深感無奈,表達「鄉親,對不起」簡單話語,並證實辭職,將專心面對司法,爭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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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已依法將蔡永常停職,但今天證實,他已向縣長李進勇請辭,因為鄉長任期未滿2年,縣府將依法辦理補選。
雲林縣政府民政處表示,蔡永常已停職,縣府指派口湖鄉公所民政課長柯皓元代理鄉長,若辭職已獲准,將在3個月內辦理補選。10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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