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教化可能 中橫桶屍案兇嫌遭判2死刑
2016/5/27 17:28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7日電)中橫公路雙桶屍案,楊姓凶嫌為搶奪他人富女友及賭債糾紛,將陳姓男子、賴姓男子迷昏後埋進鐵桶,棄置中橫公路山區,台中地方法院認為其無教化可能,一審判處2個死刑。
台中地方法院表示,楊嫌是中學畢業的教育程度,無精神或其他身心疾病,他與被害的陳男、賴男有一定程度的交誼,但他僅聽聞陳男女友經濟條件優渥,為追求該女而對陳男心生妒意。
賴男因動輒向楊嫌聲稱要向警方檢舉他設局詐賭的情事,加上他多次阻撓賭客入場等行徑,讓楊嫌對他心懷怨忿。
楊嫌對2人起殺意後,分別在104年6月27日、7月12日,邀約陳男、賴男出遊,在車程中,讓2人服下摻有安眠藥的飲食,趁他們昏迷時,以頭上腳下的方式將被害人拉栽塞入鐵桶內,加以封蓋。
他再夥同2名不知情的友人,將鐵桶載往花蓮縣境內的中橫公路旁推入山谷,使陳男、賴男均因缺窒息而死亡。
警方事後偵辦,得知楊嫌涉有重嫌,警方在證人的帶領下,先尋獲裝有賴男鐵桶,幾日後,因清洗中橫路面的工人發現屍臭異狀報警,再度尋獲裝有陳男屍體鐵桶。
犯案後,楊嫌故佈疑陣便於日後推諉卸責,警方查獲後至本案審理終結前,楊嫌均矢口否認犯行,應訊對答間,冷靜從容,對被害人毫無憐憫之情,顯見他視人命如草芥。
台中地方法院指出,楊嫌在民國87年,曾以安眠藥摻入飲料的手法,強取他人財物,他在假釋期間,又以同一個惡劣手法犯案,且提升至他人性命,微刑罰給予他的教化毫無懲儆作用。
台中地方法院認為,楊嫌無教化矯正再社會化之合理期待可能,如不與社會永久隔離,日後若是再對他人不滿,再以相同手段對待的可能性極高,今天判處2個死刑,宣告褫奪公權終身。10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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