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查獲屠殺犬隻 依動保法移送
2016/2/16 19:02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16日電)莿桐鄉饒平村1處民宅查獲屠狗案,雲林縣政府今天表示,全案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接獲檢舉,會同警方在莿桐鄉饒平村1處民宅,查獲張姓男子屠狗,現場起出屠宰工具、1桶重14公斤已屠宰犬隻肢體及2隻黑狗。
防疫所長廖培志指出,2隻黑狗依規定沒入公告認養,依動保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屠殺犬貓或販賣其屠體,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廖培志表示,近年來動保法已大幅修訂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的基本政策,去年初更修訂將自106年度起,施行流浪犬貓零安樂死,民眾對待動物的心態及觀念,應與時俱進調整。105021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