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台東大學教授未申請闖嘉明湖 檢不起訴

2016/1/28 14:23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8日電)台東大學教授劉炯錫未申請入山,闖嘉明湖宣示傳統領域,被警方依違反國安法移送,台東地檢署以構成要件不足,不予起訴。

民國103年12月23日南橫公路利稻部落牧師卡法司帶著布農族人重返嘉明湖,宣示布農族傳統領域,並且爭取管理權。

劉炯錫和劉姓、吳姓、鄭姓等非原住民同往,但未提出申請入山,警方依違反國安法,移送台東地檢署偵辦。

檢方偵辦時,劉炯錫等人坦承未申請入山進入嘉明湖和管制區。不過,劉炯錫表示,嘉明湖是布農族的傳統領域,他們是受邀和布農族一起回到老家,和一般登山不一樣。

警方表示,當時有口頭告知劉炯錫等人必須申請入山許可才可入山,否則將涉違反國安法,但劉炯錫等人仍堅決不願申請,當時考量宣示活動人士眾多,未當場開立勸導離山通知書。

台東地檢署認為,構成違反國安法和入山管理辦法的要件必須以書面開具勸離通知書並限期下山,仍拒不遵從者,始得以違反國家安全法罪名相繩之。警方未開具勸離書,構成要件不足,因此不起訴處分。105012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