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官警全交保 檢擬提抗告
2015/5/26 22:07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26日電)新北市4官警涉嫌集體包庇地下錢莊,新北地檢署聲押2人未准,使得4官警都交保。檢方表示,將研究後再決定是否抗告。
新北地檢署偵辦官警涉弊案,主要是蘇姓男子於98年間在蘆洲警分局五工派出所旁,成立一家代書事務所,及一家資產管理公司,從事重利放款業務。
業者利用房屋土地買賣及銀行貸款的專業,趁借款人亟需用之際,詐騙借款人,簽立過戶同意書、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申請書,並且利用到手的相關資料,設局將借款人名下的房產,過戶給自己。
檢方指出,當時擔任蘆洲警分局偵查隊隊長、現任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的張姓技正、時任五工派出所所長,現任海山警分局張姓警備隊長、現任海山警分局文聖派出所張姓所長,及蘆洲派出所呂姓所長等官警涉嫌包庇。
檢方昨天指揮調查處偵辦、搜索新北市刑大、海山警分局等10處所,經深入追查後,檢方今天上午認為張姓技正及張姓警備隊長涉犯貪污、重利、詐欺等重罪,且有逃亡、串供、滅證之虞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張姓及呂姓所長各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
經新北地院晚間召開羈押庭,法官認為檢方相關重罪證據不足且無羈押必要,未裁准羈押,裁定張姓技正以200萬元交保,張姓隊長以150萬元交保且限制住居。
檢方指出,對於法院的裁定,檢察官將研究後再決定是否提出抗告。104052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