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補習班 中市依法拆除
2015/3/24 12:29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24日電)台中市東區一家補習班12日發生火警,台中市政府發現這家補習班整棟全部違建,今天依法拆除,預計5天內拆除完畢。
台中市都市發展局表示,這棟補習班場所為4層樓鋼骨建物,屬整棟全部違建,面積約450平方公尺,占用公有地作為補習班營業場所使用,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疑慮,因此依法強制拆除,維護公眾利益與安全。
都發局今天會同警察局、交通局、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及天然氣公司等相關單位,出動破碎機2台、焊切機具3組、吊車1輛,執行斷水電瓦斯並進行強制拆除,預計5天內拆除完畢,上午9時至下午3時30分將封閉南向外車道約40公尺。
都發局指出,依據「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規定,既存違章建築影響公共安全者,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應訂定拆除計畫;另內政部規定,整棟建築物均屬違建者,不受理申報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加強列管拆除。10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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