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酒後坐發動機車 未行駛判無罪2014/12/25 15:38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25日電)陳姓男子酒後跨坐在已發動的機車上,遭巡邏員警測得酒精濃度為0.93毫克,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陳男並無行駛上路,判他無罪。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