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經費直撥鄉鎮 徐耀昌:樂觀其成
2015/8/14 19:46
(中央社記者苗栗縣14日電)苗栗縣長徐耀昌為了解決待付鄉鎮市公所補助款,今天北上與行政院協商,徐耀昌表示,縣府和鄉鎮市「本是一家人」,贊同中央補助經費直撥鄉鎮市,以免耽誤基礎建設。
苗栗縣政府7月底接受行政院訂定的「地方政府財務異常管控機制」,廠商工程款可透過財政部協調台銀成立的融資平台運作獲得紓解,但待付18鄉鎮市公所補助款約新台幣6.8億元中,還有社團補助、行政作業費用等款項,無法進入融資平台,徐耀昌今天會同立法委員陳超明、徐志榮及18鄉鎮市長北上尋求中央協助。
行政院政務委員蕭家淇、主計總處處長李國興、國庫署長阮清華、行政院財政主計金融處長蕭家旗等人出席協商會議。
與會鄉鎮市長指出,縣府財政拮据,補助款無法如期發放,影響公所工程、活動沒人要標,甚至延誤災害搶修業務,希望中央可以將補助款逕撥鄉鎮市公所,此外,公所代墊的已完工驗收款項,不符合融資平台規定,也呼籲中央一併解決。
至於中央專案計畫配合款,以往大多由縣府支應,現在縣府財政也無法負擔,鄉鎮市公所必須自籌,部分自有財源不足的鄉鎮表示,實在難以籌措,恐怕擴大城鄉差距,建請中央減低或免除配合款項。
徐耀昌表示,縣府債務多達648億元,除「務實帶領縣政」向前走,早日回歸體制外,縣府和鄉鎮市「本是一家人」,如果法規允許,對於中央補助經費直撥鄉鎮市,避免影響基礎建設,他都「樂觀其成」。
主計總處指出,中央補助鄉鎮市公所經費,可依中央對直轄及縣府補助辦法第19條第4項,直撥鄉鎮市公所,因此大部分重要工程都可獲得解決。
至於鄉鎮市公所代墊款項、補助款和行政作業費等無法進入融資平台部分,國庫署指出,還要帶回研議,將盡力設法解決,一周內答覆。10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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