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明揚工廠大火促政院提修法 業者危險物品申報不實可罰500萬

2024/3/14 16:34(3/14 17:00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去年9月22日屏東明揚工廠爆炸事故現場。(屏東縣政府提供)
去年9月22日屏東明揚工廠爆炸事故現場。(屏東縣政府提供)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4日電)為強化業者消防責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經濟部重行擬具的「工廠管理輔導法」相關修正草案,業者若未依期限申報危險物品、違反申報規定或申報不實,可開罰新台幣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去年屏東明揚工廠大火後,政院陸續送出攸關警消籌組協會,及課予業者責任相關修法,但因立法院屆期不續審,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經濟部重行擬具的「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4、第31條、第39條條文修正草案。

根據草案,業者若未依期限申報危險物品、違反申報規定或申報不實,主管機關可處工廠負責人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經濟部指出,草案可讓工廠負責人重視並肩負起危險物品的申報責任,以利防災及救災工作事前部署與預演,減少意外災害造成的損失。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行政院長陳建仁會中表示,此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請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商,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且經濟部等相關部會未來應督導地方政府,積極執行工廠危險物品的管理與稽查工作。(編輯:林興盟)113031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屏東明揚大火4勇消殉職 銓敘部:最高等級撫卹辦理
172.30.14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