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禁航區劃設 中國太晚通知且錯誤解釋國際法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汪淑芬台北12日電)中國在台灣北部防空識別區劃設禁航區引發爭議。專家指出,在領空領海內劃設禁航區並無特別限制,主權範圍外則必須盡可能遠離繁忙國際航道並事先公告,中國雖事先公告,卻嚴重影響台北情報區的飛航安全。
禁飛區小百科
- 指某一領地的上空禁止任何未經許可的飛行器飛入或飛越該空域。
- 一旦設立禁飛區就代表有可能擊落未經許可飛進該空域的飛行器。
曾任職飛安顧問、並時常替民間、公務單位授課的彭斯民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交通部民航局因應影響飛航作業之危險情況,都會發布「飛航公告」(NOTAM),包含軍事演習、施放煙火、天燈、航空表演、體育競賽…等,為了確保安全,會同時以「時間」與「空間」條件劃定禁航區,意即在特定時間內,嚴禁任何民用航空器進入此區域。
根據民用航空法第4條規定,空域之運用及管制區域、管制地帶、限航區、危險區與禁航區之劃定,由交通部會同國防部定之。
若有不可抗力因素於主權範圍外劃設禁航區,例如發射宇宙航空器,國防部智庫、國防院學者蘇紫雲表示,則必須盡可能遠離繁忙國際航道並事先公告,雖中國有事先公告,卻刻意劃設在台北飛航情報區(TFIR,Taipei Flight Information Region),嚴重影響A1、B576等國際航線的飛航安全。
蘇紫雲指出,禁航區的用意其一是保護要地安全,如總統府或美國華盛頓特區;其二是「阻絕敵方使用空域」;另外,交戰中的兩國也會劃設禁航區,阻止對方軍機侵入。
禁航區除了對軍事活動產生影響,更影響民用航空器的飛航安全。交通部次長祁文中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中國民航部門昨天通知在台北飛航情報區內的航太活動時間是暫訂16到18日3天,今天改為16日上午的27分鐘,但對海空仍有影響,民航局會發布飛航公告,航港局也會發布航船布告,提醒可能通過的航班及船舶繞道而行。
祁文中說,航管單位會在飛機或船舶在可能受影響的時間,通過可能受影響的區域時,引導飛機或船舶改道,不必擔心有安全疑慮。
祁文中指出,中國大陸民航部門是依國際慣例,告知航太活動對台北飛航情報區構成影響,但根據國際民航組織的指引,應該7天前通知飛航情報區的管理單位,因為民航局和航港局發布飛公告與航船布告,都需要作業時間,確保在航太活動時間內,不確定的飛機或船舶的安全。
蘇紫雲批評,依照國際法觀察,中國此次擴張解釋聯合國海洋公約,也就是沿海國對鄰接區的管理與運用,但此次劃設的位置卻在台灣防空識別區、台北飛航情報區中,明顯錯誤解釋海洋法。且若是中共發射太空載具的助推火箭或棄置物,則違「太空法」、「太空物體造成損害的國際責任公約」等國際義務,顯示北京方面不顧國際責任的霸權心態。
彭斯民指出,由於此次中國劃設的禁航區是位於台灣防空識別區(ADIZ)與台北飛航情報區(TAIPEI FIR)交界橫跨東經123度左右兩側,並含括所有自東北亞進入或經過台灣的航路,其目的就是展現中國有能力截斷並封鎖台灣東北側的空中交通,雖然事後劃設的時間從3天大幅縮減至27分鐘,但其武嚇的目的已經達成。(編輯:楊蘭軒)11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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