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屆期未補正 中選會駁回巴黎奧運正名公投提案

2022/5/20 17:33(5/20 18:19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0日電)中選會今天發布新聞指出,「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4年巴黎奧運?」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因屆期未補正,經提委員會議審議後,決議依法予以駁回。

黃梓豪領銜提出的「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4年巴黎奧運?」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是在3月18日被要求限期補正,補正期限為30天。

中選會今天再次召開委員會議,審議上述公投提案,中選會指出,巴黎奧運正名公投屆期未補正,經提委員會議審議,決議依法予以駁回。

中選會補充說明,依據公投法第10條第3項規定,主管機關收到公民投票提案或補正提案後,應於60天內完成審核;而經審核有5類情事之一者,應敘明理由,通知提案人的領銜人於30日內補正,並以一次為限,屆期未補正或經補正仍不符規定者予以駁回。

這5類情事包含,提案非公投法第2條規定的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法律複決、立法原則創制,以及重大政策創制或複決;以及提案內容不能瞭解其提案真意;或主管機關公告公民投票之結果起2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等。(編輯:蘇志宗)111052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