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3日審查跟騷法草案 形成共識尚需時間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明天將審查「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包含日前付委的行政院版在內,相關草案共20幾個版本。民進黨團書記長羅致政今天表示,不預設立場,尊重委員會的審查,但版本眾多,應該不會立刻就達成共識。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明天排審「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目前累積跟騷相關草案版本有20幾個。行政院則在4月22日的院會通過院版的「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並於4月30日經過立法院院會付委,交由內政委員會審查。
根據行政院版草案,明定8種跟蹤、騷擾行為樣態,將要求約會、網路騷擾等都納入規範,違反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規範本法自公布6個月施行。
政院版草案所稱跟蹤騷擾行為,指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的8類行為,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羅致政指出,上週黨團會議有請行政院政委羅秉成前來說明院版的重點,有個別委員會對於構成要件、預防性羈押、量刑的衡平有些看法。
羅致政表示,既然立法院是委員會中心制,所以明天不預設立場,會尊重委員會的審查;目前只有院版,沒有所謂的黨版,只是感覺上應該不會立刻就有共識,畢竟有很多版本。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鄭麗文說,台灣每年近兩萬起有報案的跟蹤騷擾案件,以女性為大宗。跟騷的侵害,並對被害者精神、家庭造成威脅。
鄭麗文指出,美國加州早在1990年代就通過「反跟騷法」,鄰近的日本、新加坡也都先後通過相關立法,台灣立法非常遲緩,呼籲民進黨把台灣人民的苦痛放在心上,認真修法。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則關注審查跟騷草案時,要納入相關被害人個資保密機制,以確實保護民眾。
本身是律師出身的邱顯智說,若住址沒有被遮蔽,加害人或其他行為人恐因判決書,進而知道被害人的住址,造成更嚴重的侵害與風險存在,審查跟騷草案時要注意到這個部分。
邱顯智表示,他也會檢視現行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中,關於判決書應記載事項,那些「不必要的個資」,例如住、居所等,研擬相關修正草案將其刪除。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指出,雖然行政院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但仍有未盡之處,包括跟騷行為應不限於「與性或性別有關」、增訂相關主管機關,擴大可運用資源、增加保護令內容;對行為人進行處遇計畫(認知教育、精神治療、心理輔導),行為人於緩刑期間,法院得附條件並應付保護管束。
民眾黨團表示,希望行政院版本對於跟蹤騷擾行為中的「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等要件刪除,改以「無正當理由」涵蓋,才能達到保護被害人目的。(編輯:蘇志宗)110050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