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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會不服遭廢止立案提訴願 行政院駁回

2020/8/19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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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祥台北19日電)婦聯會未依政黨法轉型為政黨,遭內政部廢止立案,婦聯會不服提起訴願。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13日公布結果,駁回婦聯會訴願。

訴願決定書指出,政黨法明文規定依人民團體法立案的政治團體,應在政黨法施行後2年內法定期限,至遲至主管機關限定期限前,依政黨法規定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屆期未修正者,得廢止政治團體的立案。

決定書指出,婦聯會未依期依政黨法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內政部廢止婦聯會立案,婦聯會不得再以相同名稱活動。依政黨法第32條及第43條第3項規定,限期命婦聯會辦理清算人就任申請事宜,於法並無不合。

決定書表示,婦聯會稱內政部持續杯葛婦聯會向衛福部申請設立許可捐助成立新世紀基金會,經內政部代表列席109年8月5日訴願會會議說明,婦聯會要成立新世紀基金會,是向衛福部申請設立的問題,婦聯會沒有依照政黨法第43條第2項所定期限前依法轉換為其他團體,也未轉換為政黨,內政部自得依法廢止政治團體的立案。內政部原處分應予維持 。

訴願會認為,本件訴願為無理由,訴願駁回。(編輯:林興盟)10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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