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管教致學生尋短 監院糾正板橋國中
2020/5/14 13:13(5/20 08:40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4日電)監察委員高鳳仙今天表示,新北市板橋國中2生有親密接觸行為,教師請同班同學監看,導致2生遭霸凌相約尋短,教師不當管教及輔導方式,有損2生隱私權及人格尊嚴,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糾正板橋國中。
監察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板橋國中教師涉嫌霸凌學生導致精神崩潰,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高鳳仙所提調查報告,糾正板橋國中,要求議處違失人員,並請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部檢討改進。
高鳳仙表示,板橋國中教師康銘仁與生教組長洪駿曜於107年4月10日知悉學生林女和沈男在班上有親密身體接觸行為,康銘仁、洪駿曜請班上同學監看2人有無肢體接觸等行為。
高鳳仙指出,康銘仁的不當管教及輔導方式,有損2生的隱私權及人格尊嚴,不僅造成2生以死抗議的悲痛慘劇,而且事後不願道歉,而家長提出僅申誡1次懲處過輕、官官相護等指控,核有明確違失。
高鳳仙表示,板橋國中於107年4月10日知悉林女和沈男接觸行為,未先予糾正,採取適當輔導與管教措施,逕核予2生各警告1次處分,於法不合,即有失當。而康銘仁要求2生填寫「偶發事件行為自述表」,為審議懲處的唯一依據,也未通知家長,與教育部函文不合,並非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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