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無障礙環境成效不彰 監院糾正營建署
2019/8/16 17:02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16日電)監察委員王幼玲、趙永清今天表示,內政部營建署自民國93年起辦理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業務督導,但迄今對全國公共建物的列管、查核、合格及不合格家數均未調查統計,因此通過糾正。
王幼玲下午在監察院記者會表示,台灣在民國106年辦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審查委員會在結論性意見中指出,現行台灣無障礙立法及執行措施僅臨時性質,並未妥善解決社區普遍缺乏無障礙環境的問題,使身障者感覺「處處有礙」,營建署應重新檢視現有「合法但不合用」的設計規範。
她也說,根據監察院調查、統計至民國107年底,各縣市餐廳、補習班、旅館無障礙設施不合格比率,發現營建署目前的督導考評機制並無法真實反映各縣市無障礙環境的落實情形。
王幼玲表示,營建署為無障礙環境的總體規劃、推動與監督者,難辭其咎,因此通過糾正。
此外,王幼玲與趙永清也針對各縣市的無障礙業務進行調查,並針對餐廳、補習班、旅館進行無障礙設施查核,台南市有93%的餐廳不合格為全國最高、其次為彰化縣的85%;旅館部分,台南、新竹縣、苗栗縣、嘉義縣的不合格率高達9成。
王幼玲、趙永清表示,台灣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每5人就有一人是超過65歲的長者,但餐廳、旅館無障礙設施不合格率過高,對輪椅使用者及行動不便者,會造成行動障礙。(編輯:謝佳珍)108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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