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阻酒駕 時力提修法加重拒測累犯處罰
2017/3/7 10:36(3/7 11:05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7日電)為有效抑止酒後駕車比率,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天提出修法,增訂拒絕酒測累犯規定,若在5年內拒測2次,可處18萬元罰鍰並終身不得考領駕照,同時新增課予同車乘客責任。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上午舉行黨團大會後記者會,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民事訴訟法第427條條文修正草案。時力黨團總召徐永明說,希望在法律上強化防制酒駕,盼交通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盡速排審,國人期待很高,「要動起來」。
時力立法委員黃國昌說,為降低拒絕酒測頻率,加重拒測累犯處罰,現在拒測可處新台幣9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草案明訂,若駕駛人5年內拒測2次以上,除加重罰鍰1倍外,終身不能考取駕照。
黃國昌說,若同車乘客明知駕駛已經飲酒或吸食毒品,就不可以再跟他同行,違反者處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但比照日本法,排除18歲以下直系親屬,或客運業乘客。
另外,黃國昌表示,提出民事訴訟法修法,目的是希望被害人能透過較簡易迅速的訴訟程序獲得賠償。草案明訂,因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導致損害的求償事件,以及保險給付都適用簡易訴訟程序,被害人一審取得勝訴,法院就能宣告假執行,被害人對加害人或保險公司求償,都能更快速地填補損失。
出席記者會的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說,拒絕酒測罰9萬元被認為是富人條款,「對富有的人來講,罰他90萬也不為過」,但對防酒駕沒有嚇阻作用;不是等立法、修法才防酒駕,應每天建立酒駕零容忍的心理建設,希望立法院跨黨派都支持修法。106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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