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 大法官被提名人對領養有顧慮
2015/6/11 17:48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1日電)大法官被提名人黃虹霞今天回應有關同性婚姻議題時表示,在收養子女這塊,她有蠻深的顧慮。畢竟「不是自己認為自己可以做好父母,就可以做好父母」。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下午繼續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與林俊益資格。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尤美女質詢時問被提名人對同性婚姻議題的看法。
黃虹霞說,她覺得現行民法不太把子女當成獨立人格者,社會上也是如此。因此在收養子女這塊,她真的有蠻深的顧慮。「並不是我自己認為我可以做好父母,我就可以做好父母」,應該要從子女的角度出發。
吳陳鐶表示,中華民國人民在憲法上一律平等,但是憲法第7條規定的平等權,還是可以用23條加以必要限制。
憲法23條規定,憲法列舉的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吳陳鐶說,每個國家的傳統文化、歷史背景都不一樣,要看整個社會背景能不能接受,目前全世界只有16個國家允許同性婚姻。10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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