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滿週年 113年職場性騷通報1577件127人解僱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0日電)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上路滿一年,勞動部今天公布113年職場性騷擾通報數據,去年3月至12月共有1577件申訴案,其中949件調查成立、127名行為人遭解僱。
勞動部今天公布「職場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中,去年3月至12月通報數據。
根據數據統計結果,113年度通報申訴件數共計1577件;其中,公務機關354件占22.4%,非公務機關1223件占77.6%;其中,調查成立有949件占60.2%,不成立396件占25.1%。
至於通報申訴案件中,申訴人以女性占88.6%居多,申訴人的年齡別不論男女都以25歲至44歲居多,申訴類型以敵意式性騷擾占74.3%較多,與加害人關係則多為非權勢占72.9%,而遭受性騷擾形式主要為「肢體行為」及「口語」,各占66%及47.2%。
若依照行業別細分,主要以「製造業」占21%最多,「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占13.8%其次、「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占12%居多。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王金蓉表示,數據顯示,雇主對於成立案件的加害者後續處置方式,多以記申誡並加強教育訓練,其次為記小過、記大過,最重更有解僱,去年3月到12月間,有127名行為人遭解僱。
王金蓉指出,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事件,事業單位不論規模大小、僱用人數,雇主知悉性騷擾情形時都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法規除了課予雇主應提供或轉介被害人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等必要服務義務外,主管機關也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王金蓉也說,今年會持續辦理性別平權、性騷防治等宣導會,全台約26場次,勞動部也有開辦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宣導活動,受理期限延長至114年4月30日止,歡迎符合資格的民間團體至勞動部官網。(編輯:陳政偉)1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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