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不處理超額頻譜 NCC罰30萬、下週未改正再開罰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0日電)NCC今天表示,台灣大持續使用超額頻譜,未履行合併案附款,開罰怠金新台幣30萬元,可連續處罰;此外,台灣大使用頻譜狀況不符合自家網路設置計畫,NCC將通知台灣大在文到次日起3天內改正網路設定,若仍未改正,下週將罰300萬元。
也就是說,若台灣大下週持續使用超額頻譜,將面臨NCC連續開罰。
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後,台灣大在1GHz以下有10MHz超額頻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附款要求台灣大在6月30日前改正超額頻譜,可採自主繳回、交換或轉讓的方式改正,並經數發部核准,處理超額頻譜。
NCC今天討論2案,分別為台灣大哥大屆期未履行超額頻寬附款及不符網路設置計畫討論案,以及台灣大900MHz超額頻寬基地台核發執照討論案。
NCC主秘黃文哲表示,委員會今天針對2部分做決議。第1,台灣大沒履行合併案附款,沒改正超額頻譜,因此依行政執行法,開罰怠金30萬元,後續可連續處罰,並要求業者在文到5天內履行附款。這也是NCC首次針對台灣大合併案附款履行開罰。
NCC基礎設施處處長陳春木表示,第2,台灣大去年合併案通過後就送來網路設置計畫,台灣大在900MHz頻段從原本使用20MHz,承諾今年6月30日後要改正僅使用10MHz,但7月查核台灣大仍使用到20MHz,不符網路設置計畫,要求改正。若台灣大在文到次日起3天內仍未改正,會直接罰300萬元,並要求立即改正。
媒體關注,若下週開罰300萬元後台灣大仍不改正,NCC如何處置。
黃文哲表示,會再查核業者網路使用狀況提到委員會討論,第2次開罰可能就不只罰300萬元,因為依電信管理法第75條第3項第3款規定,最高可罰500萬元。
黃文哲說,7月初NCC也實際到台灣大網路管理中心行政檢查,台灣大也說確實使用狀況未依照網路設置計畫。
台灣大技術長兼法規長揭朝華今天到NCC說明,台灣大此舉是考慮維護台灣之星的消費者權益。黃文哲說,NCC認為網路整併方法不只一種,合併案處分也給予1年半的履行期間,台灣大仍選擇要違反附款,也成為委員會討論重點。
台灣大今天表示,將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基地台設備整合,並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超額頻譜處理,繳回超額頻譜給數發部。
NCC指出,台灣大基地台執照換發部分,也會通知業者要確認基地台在900MHz頻段的使用狀況,避免不符網路設置計畫。(編輯:潘羿菁)113071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