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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遴選案台大提訴願 教育部尊重

2018/6/4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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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4日電)台灣大學校長遴選案風波不斷,台大校方今天正式委請律師提出訴願,釐清法律爭議。教育部代理部長姚立德對此表示尊重,並說不論是訴願或行政訴訟,希望雙方都能尊重結果。

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台大教授管中閔為新校長,原預訂2月上任,卻遭質疑擔任企業獨立董事、論文案、赴中國大陸活動等爭議,教育部4月27日正式以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為由,駁回遴選結果,要求重新回到校長候選人推薦資格初審階段。

台大5月12日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經過冗長的討論通過提案,要求教育部依法「儘速發聘」。校方今天發出正式聲明稿,重申教育部應依法聘任校長當選人管中閔的法理依據,並正式委請律師提出訴願,以釐清法律爭議,捍衛校長遴選的自主性。

對此,教育部代理部長姚立德表示,尊重台大的作法,訴願將由行政院的訴願委員會裁決,如果仍有疑慮,後面還有行政法院的途徑可以走。

姚立德認為,現在雙方互持立場,理應由法院來做定奪,「這是最後一道防線」,不論是行政院訴願委員會、行政法院的裁決結果,教育部都會尊重,期待台大也能尊重。(編輯:陳怡璇/卞金峰)10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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