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第3度開罰 台灣大:已提4調解方案盼獲回應
(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15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4日第3度裁罰台灣大哥大新台幣300萬元。台灣大表示,為保障用戶權益,無法於6月30日繳回頻譜,持續追趕整併進度,日前已提4調解方案選項,盼NCC盡速擇一做成決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4日以台灣大哥大「不符網路設置計畫」為由,第3度裁罰300萬元,台灣大對此表達無奈,並發布新聞稿指出,台灣大已於12日依調解庭要求,提出4種公眾利益回饋方案作為調解選項,盼NCC盡速擇一和業者達成調解,保護原台灣之星用戶權益。
台灣大表示,自去年3月17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NCC違法附款,訴訟至今經雙方同意已進入司法調解程序。在8月6日第一次調解庭上,NCC要求台灣大提出符合公眾利益及消費者權益回饋調解方案,換取延後繳回譜頻期限至9月底,以利完成基地台整併,並在過程中確保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之上網權益。台灣大立即正面積極回應,庭後赴NCC與官員討論細節。
台灣大指出,NCC代表提出的回饋金和解方案,隨即在8月7日遭NCC委員會推翻。
回饋金方案遭推翻後,台灣大表示,仍積極尋求調解,依調解庭上,NCC要求業者提出的公眾利益補償和保障消費者權益兩大方向,於12日再提出4種公眾利益回饋方案,作為與NCC調解選項。台灣大盼NCC盡速從4方案中擇一做成決議,和業者達成調解協議。
台灣大重申,基站整併面臨高度挑戰,實際可整併台灣之星近萬個基站,將280萬用戶搬移至其他頻段期間,整併期自18個月縮短到只剩7個月,若強行縮頻,只是損害用戶權益。
台灣大表示,於2024年4月17日及6月11日兩度向NCC申請展延,無奈NCC兩度以行政訴訟已在進行,駁回台灣大哥大展延申請,要求台灣大立刻繳回頻譜,將犧牲280萬用戶整併過程上網權益。
台灣大表示,工程團隊自合併基準日起,即全面進行網路整合作業,在6月30日前發動工程人員近3000人趕工;截至2024年6月30日,仍有22%工程有待完成,如果依NCC要求,於6月30進行全區縮頻繳回頻譜,未完成整併基站數將衝擊超過120萬原台灣之星用戶;為保障用戶權益,台灣大無法於6月30日繳回頻譜,持續追趕整併進度。(編輯:張良知)11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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