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高租金支出扣除額? 財部:現行12萬元額度適足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8日電)立委提案修正所得稅法,盼調高租金支出扣除額,明天將於立院財委會討論;據財政部書面報告,估算各提案版本稅損落在新台幣7億元至56億元,財政部指出,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12萬元上限已提供適足扣除額度。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9日將審查「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財政部長蘇建榮列席。
根據財政部書面報告,時代力量黨團提案,將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每戶限額由12萬元提高至30萬元,財政部預估稅損7.11億元。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國民黨立委吳怡玎提出的3個版本,皆是將房屋租金支出從現行列舉扣除額,改成特別扣除額。
江永昌與吳玉琴提案版本分別將上限額度提高至17萬元與18萬元,且均設有排富條款,財政部估稅損分別為21.78億元以及23.18億元;檢視吳怡玎版本,調高上限至30萬元且未排富,稅損達55.98億元。
針對將房屋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或提高額度,財政部表示,現行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目的在於適度減輕中低收入者稅負,讓無能力購屋而租屋者,可在限額內從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納稅人的房屋租金支出加計其他列舉扣除項目的合計金額,如果低於標扣額,得以標扣額扣除,已提供適當減稅優惠。
同時,依財政資訊中心統計,108年度每戶平均申報房屋租金支出金額為9.9萬元,未達扣除額上限12萬元,顯示現行稅制已提供適足的扣除額度,以支應一般家庭承租房屋所需支出。
此外,時代力量黨團提案,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從每人每年12萬元提高至24萬元,維持排富規定,財政部估稅損12.84億元;長照扣除額從每人每年12萬元提高到24萬元,同樣維持排富,稅損為13.56億元 。
對此,財政部說明,考量自107年度起才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由每人2.5萬元大幅調高為每人12萬元;108年度增訂長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可定額扣除12萬元,已減輕中低所得者及育兒、長照需求家庭的租稅負擔,落實政府照顧中低所得家庭政策。
財政部表示,立委及黨團提案各有立意,但綜所稅各項扣除額向為外界關注焦點,社會各界屢有增列扣除項目、提高扣除金額或擴大適用範圍建議,為維護財政穩健,財政部將綜合考量財政收入、租稅公平及稅政簡化等原則,配合政府施政優先順序,通盤審慎評估其必要性、可行性及有效性。(編輯:潘羿菁)11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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