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董監事審查 NCC:再請業者補充資料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葉冠吟台北14日電)NCC主委陳耀祥表示,收到鏡電視新任董監事的申請資料,已請業者再補充資料;至於有立委提到鏡電視先前每月付顧問費給前NCC高官一事,陳耀祥則說「第一次聽到」,會進行調查。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國民黨立委洪孟楷、魯明哲、傅崐萁詢問鏡電視董監事審查情況,希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該要詳加調查公布相關結果。
陳耀祥表示,鏡電視已報給NCC包括新任董事長鄭優還有新任董監事名單等,NCC會依相關規範審查,不過也已經請業者再補充資料。同時,先前也請鏡電視公評人做內部調查,希望公評人查清楚,董監事行政調查會約談其他人,目前還在調查處理中。
NCC內容處處長黃文哲表示,之前約談過前董事長陳建平,也有詢問其他內部高階主管,依照目前初步調查資料來看,不認為有干涉新聞自由,鏡電視有編輯室公約,如果真的有干涉新聞自由情況,相關人員可以依此拒絕。
此外,陳椒華拿出鏡電視內部資料,提到1月20日財務長有給大股東營運問題報告,同時也提到有主管每月以自己名義提出現金新台幣10萬元的NCC顧問費用給前NCC高官,進而關切NCC委員,如果此事屬實,顯示鏡電視內部作帳不實,質疑應該要送檢調。
陳耀祥回應,今天是第一次看到相關資料,坦言如果是內部爆料資料,NCC當然無法取得,會針對相關事項進行調查。不過,陳耀祥也表達不滿,認為「立委的手伸進NCC裡面」,指導NCC辦案,強調個案調查都還在進行中。
針對爆料內容,鏡電視表示,公司在1月20日並沒有召開會議,也沒有內部報告。鏡電視指立委陳椒華指控的員工聘任與籌設費用等問題,數字並非精確,近期已多次澄清,「相關交易均為公司私法行為,一切適法。」
至於聘任的顧問部分,鏡電視強調是為公司營運之必要行為,也符合相關法令;認為外界爆出的相關資訊均為有心人士片面擷取惡意影射,已嚴重影響鏡電視商譽及營運,籲請媒體引用前應向鏡電視查證。
傅崐萁表示,交委會沒有通過成立鏡電視調閱小組,希望NCC可以把今天之前的所有可以給的鏡電視資料都提到委員會;陳耀祥回應,會檢視哪些資料可以提供,承諾2週內再提供給交通委員會。(編輯:林淑媛、楊蘭軒)1110414
- 2024/11/23 09:58
- 2024/11/20 16:15
- 2024/11/19 16:50
- 2024/11/19 09:57
- 2024/11/18 10:07
- 2024/11/15 19:4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