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補貼 員工須在去年10/31前投保
(中央社記者梁珮綺台北14日電)受疫情影響的農業、服務業等產業,17日起至3月31日可線上申請基本工資補貼,經濟部今天公告申請資格、時間、補貼範圍等6大程序,採員工投保數進行補貼,但必須是去年10月31日前投保者。
基本工資去年調漲,月薪調至新台幣2萬5250元、時薪調至168元,調漲幅度約5.21%,不過,內需型產業如觀光業、餐飲業遭疫情重創,經濟部提出配套方案,給予產業營收衰退者補貼,減緩人事成本。
經濟部商業司今天下午公告基本工資補貼申請系統網址,以及受創產業申請資格、時間、補貼範圍等6大程序。
第一,補貼對象為農業、服務業、受疫情連帶影響的製造業或相關事業,有稅籍者,將依據事業於財政部稅籍登記營業項目代碼認定;若無稅籍,則需為托嬰中心、長照機構、醫事機構、補習班、幼兒園、休閒農場、養殖漁業及駕訓班等19種事業類型,並檢附立案證書或營業證照。
第二,需設立勞就保投保單位:事業只要申請時填寫正確的投保證號,不用檢附員工名單,政府會自行核對,若員工為65歲以上貨永久居留的外籍人士,則以其職業災害或勞保投保身分列入補貼計算。
第三,補貼要件為企業在去年9月及10月營收衰退20%,若事業單位沒有設立稅籍、沒有營業稅資料,將由經濟部與相關主管部會建立認定機制。
第四,以員工投保數進行補貼,員工投保薪資級距為2萬5200元者,按員工數定額補貼,以每人每月1000元計算;投保薪資在2萬4000元以下部分工時員工,以每人每月560元計算。
不過,商業司提醒,會以去年10月31日前的員工投保人數作為認定,也就是說,若業者在去年11月招募新人,儘管符合薪資級距等條件,但投保時間落在10月31日後,不符資格。
第五,申請期間為17日上午8時起至3月31日,全部採線上申請,通過審核後,會再通知業者提供存摺、匯款帳號等領款所需證明。
第六,補貼期間至今年6月,申請通過後將每2個月撥款一次。
不過,經濟部重申,若在補貼期間,業者有違反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1條有關基本工資之規定而遭裁罰者、投保薪資以多報少者,或經公平會、法務部等查獲於補貼期間有不法哄抬物價、囤貨居奇等行為,將撤銷資格並追回補貼款。(編輯:楊凱翔)11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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