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益債券基金將改名 118檔半年內調整完成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4日電)為避免投資人誤解,金管會拍板將「高收益債券基金」名稱修改為「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據金管會統計,現行境內外合計有118檔高收債基金,業者須在6個月內調整完畢。
高收益債券俗稱垃圾債,先前高收債基金頻頻遭外界詬病名稱恐有誤導性,讓投資人以為保證高收益或相對無風險。考量近期國際經濟情勢變動快速,為落實投資人保護,金管會採納投信投顧公會建議,拍板將「高收益債券基金」名稱更改為「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
現行其餘華文地區都仍使用「高收益債券基金」名稱,台灣更名創下華文地區之先。
據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境內有58檔高收債基金,規模為新台幣2113億元,國人投資的境外高收債基金共60檔,投資規模7708億元。金管會給予業者6個月調整期,118檔基金最晚於2022年5月中下旬須完成更名作業。
依照現行規定,為方便投資人辨識、以免找不到所投資的基金,基金新舊名須在一年內並列,因此,2023年5月「高收益債券基金」名稱才會正式走入歷史。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今天在例行記者會指出,業者若依「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作風險標示,應說明計算基礎、基金被歸類為RR1至RR5等級的理由和可能限制等;由於RR等級並非基金風險唯一評估依據,投信投顧公會也已在網站建置「基金績效及評估指標查詢」專區,提供年化標準差、Beta、Sharpe等相關指標。
金管會並要求銷售機構強化辦理客戶基金適合度評估,且應將客戶基金適合度評估及不當銷售行為納入業務員薪酬考核,建立不當銷售懲處機制。
蔡麗玲強調,業務員不應有引導或暗示投資人填列不實KYC(Know Your Customer),導致投資人申購與本身風險承受度不匹配的基金的情形。
金管會並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為止,有5檔境內高收債基金投資到違約債券,金額0.52億元,占境內高收債基金比0.02%;另境外高收債基金投資違約債券金額達31億元,占國人投資境外高收債基金比0.4%,皆沒有重大異常。(編輯:潘羿菁)11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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