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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囤房稅打炒房? 立院公聽會正反意見兩極

2021/3/25 17:00(3/25 17: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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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25日電)立法院財委會今天舉行公聽會討論打炒房租稅政策,部分學者建議,房地合一2.0與囤房稅修正一起做才有效,但也有專家呼籲謹慎考量囤房稅目的、手段,修法宜緩不宜急,同步重視稅基調整問題。

出席公聽會的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囤房稅涉及層面較廣,必須與內政部及負責稽徵的地方政府討論。

「政府實施房地合一稅及是否推動囤房稅之政策評估」公聽會今天登場,邀集10多位學者專家與會,討論焦點主要落在囤房稅。

台北商業大學會計財稅研究所教授黃耀輝表示,單做房地合一2.0,卻不調整囤房稅,將使房市流動性變差,在供給面產生閉鎖效果,使房價走高,成無效政策。

清大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張金鶚也認為,這可能造成轉嫁、增加囤房,囤房稅應同步嚴格執行,稅基部分再慢慢跟上調整。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批評,政府至今不願拿出真實數據,告訴民眾囤房現象如何,政府應拿出好的囤房稅方案,透過法案設計避免負面效應,而非高高在上批評民間以及在野黨倡議。

例如,給予願意出租房子的多屋族減稅,避免稅負轉嫁,或參考國外作法只對人口密集、房市過熱地區「熱點打擊」,或是不修正房屋稅條例、改訂定特別稅,直接打擊囤房族。

也有專家學者抱持不同看法。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張欣民建議,不用立即修正囤房稅,可先提出方案超前部署,避免口袋深的人買了房放著不賣轉向囤房。

淡江大學產業經濟系教授蔡明芳認為,囤房稅加重持有者成本,恐會轉嫁到租金,且在市區、住屋需求高的地區,效果將越明顯;囤房稅確實可提高多房族持有成本,但不能過度期待效果,課下去想達到促使房屋釋出、房價下跌效果,地方也得合理調整房屋稅基,一起重視居住正義。

政大地政系教授林子欽分析,作為囤房稅稅基的房屋評定現值,各縣市評定標準占市價的比重不一,市價相同房子在各縣市稅負會有差異,要解決囤房問題,應先好好檢討稅基。

政大財政系教授羅光達建議,考量囤房定義不易、對打擊對象還沒形成共識、加上有區域差異、稽徵複雜等面向要考慮,囤房稅修正宜緩不宜急。

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教授楊葉承也認為,囤房稅應從長計議,更精緻設計,如排除非以囤房為目的者,課徵時考量房子新舊、面積、價值等問題。

蘇建榮表示,「我們都聽到了」,會帶回去仔細思考,沒有否定各界改革房屋稅的共同目標,但這涉及層面較廣,必須與內政部及負責稽徵的地方政府討論,避免設計不良造成大量租稅爭訟案件,會虛心檢討,並在中長期打炒房措施中逐步落實。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局長姚世昌希望,地方稽徵人員須按月確認房屋細部使用情形,工作量龐大,未來若要全國性歸戶、訂定差異稅率,複雜度又將大增,盼各界在討論囤房稅時,能考慮到這層情形。(編輯:潘羿菁)11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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