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舉扣除健保費 直系親屬申報放寬認定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9日電)報稅季將近,健保署今天提醒,民眾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若選擇列舉扣除額,健保費、補充保險費將不受2萬4000元保險費扣除額上限限制,今年更放寬直系親屬健保費扣除規定。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今天以新聞稿公布此消息。
健保署財務組科長張菊枝提醒,民眾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若採列舉扣除額方式結算,一般保險及商業保險均有新台幣2萬4000元的保險費扣除額上限限制;但健保費、補充保險費不受2萬4000元扣除額限制,可以全額列舉扣除。
此外,今年財政部也放寬健保費扣除規定,若扶養直系親屬也可申報列舉扣除,同樣不受金額限制。
舉例來說,一名老母親的健保若跟著小兒子加保,但綜所稅由大兒子申報,但以往該母親健保費在報稅時無法列舉扣除,但今年起從寬認定,直系親屬的健保費將可全額列舉扣除,民眾可以視試算結果,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報稅方式。
張菊枝指出,想查詢去年度健保費繳費金額,可向投保的公司(行號)或所屬職業工會(漁會、農會或水利會)查詢補充保險費扣費金額,另外也提供4種查詢方式。
張菊枝說,民眾可以自然人憑證或完成註冊的健保卡,進入健保署全球資訊網,點選「一般民眾」、「網路申辦及查詢」、「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進行查詢或下載。
第二,可以攜帶個人身分證正本至加保的鄉(鎮、市、區)公所、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查詢;第三,可在便利超商的多媒體資訊工作站,使用自然人憑證查詢或下載。
第四,5月申報綜所稅期間,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已完成註冊的健保卡,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查詢健保費繳納金額。
健保署表示,民眾如果對查詢健保費繳費金額有疑問的話,可撥打健保署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030-598),手機請改撥(02)2326-9440洽詢。(編輯:吳佳穎)10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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