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蛋水餃股 符合2條件擬下市櫃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7日電)台灣證券交易所董事會通過上市股票退場機制,符合每股淨值低於3元、簽證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查核(核閱)報告,若緩衝期後仍未改善,將終止上市。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表示,這個機制主要是「輔導」,希望公司可以改善股價與淨值過低的問題,若3年無法改善,則會要求在半年後下市。
為解決台股雞蛋水餃股(淨值3元以下)問題,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已研擬下市櫃機制,過去公司淨值為負數,才會要求終止上市櫃,未來預計將新增下市櫃條件,會計師認為有不確定重大因素,以及淨值低於3元者,會要求改善,若3年內仍無法改善,則會要求在半年後下市櫃。
櫃買中心總經理李愛玲表示,將與證交所同步實施,條件和交易所一致;也就是說,除了台灣存託憑證(TDR)外,包括上市櫃及第一上市櫃一旦觸及2大退場機制之一,將給予3年的改善期,期限屆滿後,仍未改善者將先停止買賣,6個月後仍未能恢復買賣者都將終止上市櫃。
根據目前規定,上市櫃公司除了財報未交、淨值負數及宣布重整等條件,並無適當的退場機制,不過有若符合經董事會決議、設置特別委員會、委請獨立專家評估及股東會決議等「三要」條件,上市櫃公司可自願下市櫃。
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當最近期財務報告,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查核或者每股淨值低於5元都會列入變更交易為預收款券,一般稱全額交割。如果淨值進一步低於1/3(低於3元),就會給予預收款券加上分盤交易處置。
另外,沒交財報將處以股票停止交易,6個月內沒改善將終止股票買賣,也就是下市下櫃。在既有規定中,只要財報顯示淨值負數者,即直接處以下市下櫃,唯規定必須在實施日40日前公告,因此櫃買中心公告下市櫃後還有40天交易期。
證交所副總經理陳麗卿表示,考量部分上市公司因財務不佳,有簽證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查核報告,或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股本10分之3(即每股淨值低於3元)等情事,就符合股票下市退場機制。
陳麗卿指出,符合上述2個條件之一的上市公司,經證交所對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或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法,惟長期未能改善,對整體上市公司品質及投資人權益保障有負面影響,決定修正證交所營業細則第50條及第50條之3。(編輯:黃國倫)10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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