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穩定基金 台電提列442億
(中央社記者黃雅娟台北23日電)台電今天提列新台幣442億元電價穩定基金至董事會討論,與電價費率審議會通過的829億元有387億元落差。台電表示,希望爭取增列核電廠室內乾貯費用,及補足去年合理利潤短缺。
電價費率審議會通過的台電超額利潤,經行政院審計部核定,104年、105年將分別提列336億元及493億元,共829億元作為電價穩定基金。
依經濟部要求列帳電價穩定基金,以減緩電價上漲的壓力,台電今天下午召開董事會討論後通過,預計將提列442億元。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指出,由於核電廠除役的用過核燃料貯存方式,將由室外轉為室內乾貯,台電在105年依會計原則認列282億元費用;且106年台電在電業部分的合理利潤應為200億元,但實際獲利僅95億元,希望能夠爭取從過去的超額利潤補足短缺的105億元。
徐造華表示,雖然經過台電董事會討論後,認定應提列金額為442億元,但是最後結果還是得尊重電價費率審議會的決定。
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配合經濟部政務次長龔明鑫行程,暫定電價費率審議會召開時間為3月9日;有關台電提出的電價穩定基金數字,最後還是由電價費率審議會決定,並根據台電提出成本是否合理來做討論。
至於台電提列的電價穩定基金金額,跟過去電價費率審議會認定數字不同,本次會議是否可以推翻過去決定?林全能表示,並沒有設限台電提出討論事項內容,只要提出請求,審議會都會認真做檢視,包括除役應該花費多少成本、電業經營費用等,都由審議會做出決定。
由於經濟部長沈榮津曾多次宣示,今年10月前努力讓電價不漲,林全能表示,所有資訊都是由媒體揭露的政策性想法,能源局在內部並沒有接收到類似的指示,電價費率審議會將根據電業法以及台電推估未來一年經營成本,決定如何使用電價穩定基金,以及決定電價調漲幅度。
林全能指出,電價平穩基金可能完全拿來貼補漲幅,也可能超過3%部分才用基金平抑,如何使用電價平穩基金將由審議會決定。(編輯:林孟汝)10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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