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違法賣酒 財政部:加強稽查宣導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2日電) 立委林俊憲今天表示,網路賣酒違法,但賣酒風氣不減反增,要求財政部嚴格執法。財政部表示,將加強稽查宣導,罰則若太輕,未來修法可納入考量。
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林俊憲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說,現行菸酒管理法明定網路賣酒是違法行為,但網路販售酒品的風氣卻不減反增,要求財政部應嚴格執法,管制未成年人飲酒問題。
他說,菸酒管理法第30條規定,酒的販賣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違反者將被處以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他表示,根據國庫署的資料,近年違法的案件數迅速增加,民國101年一年僅有27件,裁罰金額僅40萬元;而106年1月至10月份,就已達到277件,裁罰金額共330多萬元,顯示網路賣酒問題日益嚴重,甚至還有用APP來賣酒。
他說,有業者被台北市政府裁罰2次,總共被裁罰4萬元卻拒不改善,業者知法犯法的行徑簡直藐視法律,如果政府不加強執行力道,無異是助長業者違法的幫兇。
林俊憲要求財政部應嚴格執行法律來遏止亂象,確實管制未成年者飲酒,維護兒童和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以避免憾事發生。
財政部國庫署菸酒管理組長李貞芳說,網路賣酒議題在過去幾年經過廣泛討論,各界意見不同,目前還沒有定論,財政部還在持續收集相關資料。
她說,近兩年網路賣酒次數有增加情形,也請地方政府加強查緝及加強宣導,民眾如果發現也可以檢舉,因此件數有所增加。她表示,為了加強宣導,財政部今年也製播宣導短片,會在明年1月播送,後續會列為稽查宣導重點。
對於網路賣酒的罰則,李貞芳說,地方政府會依照實際情況判定,視情節輕重或影響酌情考量,可以按次連續處罰,如果覺得罰則太輕,未來修法研議過程中,也可以納入考量。106122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