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台新金勝 財政部:上訴捍衛國產
2017/6/12 16:57(6/12 17:14 更新)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12日電)彰化銀行經營權案,台灣高等法院判決台新金勝訴,財政部次長蘇建榮今天在上訴期限截止前召開記者會,強調彰銀是全民財產,為兼顧全民權利以及捍衛國家資產,依法聲明上訴,透過司法審理釐清。
彰銀案日前二審宣判,高院表示,彰銀2005年標售特別股,屬於「系爭契約」,財政部在契約成立並履行9年才抗辯契約是無效表決權拘束契約,違反誠信原則,並造成政府失信於民的惡例。
高院認為,由於財政部對彰銀的持股自2005年起未有賣出或買進,台新金在標得特別股後,至今仍是最大股東,財政部應依當初契約承諾,支持台新金取得5席一般董事。10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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