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之爭 財政部4聲明回應德學者
2017/6/5 10:55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5日電)彰銀案爭議,有德國學者指出,國際仲裁庭可能要求台灣政府遵守二審法院判決,支持台新金控取得彰銀經營權。財政部提出4點聲明,並正在了解該學者的背景與其立場是否中立。
彰銀經營權案二審判決日前出爐,判決依約財政部在台新金控仍為彰銀最大股東期間,財政部應「支持」台新金控取得彰銀過半董事席次。
德國波昂大學國際公法研究中心所長托曼(StefanTalmon)表示,台新金控股東、新加坡投資法人「Surfeit」,援引「台星經濟夥伴協定」,向海牙國際仲裁法庭提出仲裁,仲裁法庭可能會要求台灣政府遵守二審法院判決,支持台新金控取得彰銀經營權。
對此,財政部高層提出4點聲明,首先,本案相關程序進行中,未實質進入仲裁,無該學者所稱、仲裁庭可能要求台灣政府遵守二審法院判決、支持台新金控取得彰銀經營權的義務問題。
其次,針對彰銀案,高等法院二審判決雖於日前出爐,但內容仍有諸多疑義尚待釐清,財政部將依法提起上訴,全案尚未確定。
此外,台灣政府恪遵國際義務及國民待遇原則,對外國投資人依法提供公平、公正待遇與保障。但也重申,「Surfeit」是在財政部取得彰銀經營權後才入股台新金控,無資訊不對稱問題,因此能否援引台星經濟夥伴協定,仍待商榷。財政部高層呼籲各界勿濫用相關協定,進行濫訴,浪費司法資源。
最後,財政部高層強調,公股股權為全民財產,財政部為股權管理機關,將本於權責積極維護公股與眾多小股東及員工權益。
針對德國學者撰文發表看法,財政部高層也表示,目前正請委任律師提供意見,也在了解該名學者的背景,以及其立場是否中立,不排除稍晚再對外說明。10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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