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手布局數位匯流 李彬:為何遠傳不能?
(中央社記者吳家豪台北29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天舉辦中嘉案聽證會,遠傳電信總經理李彬質疑,中華電信及台灣大哥大可以布局數位匯流及智慧家庭業務,為什麼遠傳不能?外界不應持偏見來看待中嘉案。
遠傳電信去年攜手摩根士丹利亞洲私募基金(MSPEA)策略聯盟,以持有子公司債權方式間接入主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中嘉;通傳會(NCC)於今天召開「檢視荷蘭商NHPEA Chrome Holding B.V.申請多層次轉投資吉隆等12家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案」聽證會。
李彬在聽證會上表示,遠傳身為通訊業者,從來沒有任何意圖去操控媒體,但台灣長期以來攸關能否提供匯流服務的「最後一哩」並沒有被打通,有線電視因此成為業者進入家戶的管道替代品。
李彬說,囿於台灣嚴格禁止黨政軍投資條款,幾乎禁絕所有績效良好上市公司投資有線電視業務的可能性,因此富邦及鴻海集團便採用「個人投資」方式來因應這個問題。
然而,李彬指出,台灣大哥大及凱擘兩公司間的高階經理人交互調動,這恐怕才是真正違反黨政軍而實質控制有線電視的實例;而由政府持股超過30%的中華電信,則是透過MOD加強推廣影視、媒體服務,這些業界所熟知的事實,相信政府都已知悉,也不容否認。
李彬強調,每一個國家、每一個產業均有應遵循的的法律、規則與程序,遠傳電信是一家擁有超過30%外資的上市公司,遵循現行法律規定,正派合法申請持有不具股權轉換性質的普通公司債,卻遭受如此不平等的待遇,實在不知道要如何向廣大的國際投資人解釋?退萬步而言,難道以後所有有線電視公司均不能發行公司債籌資?甚至,因為大多數銀行均有公股投資,而不能向銀行融資嗎?
李彬表示,遠傳身為通訊業者,從來沒有任何意圖去操控媒體,遠傳也沒有電視台,只是在替未來數位匯流及智慧家庭等業務做必要的布局,若中華及台灣大哥大可以,為什麼遠傳不能?外界不應持此偏見來看待中嘉案,更不應因少數人的言論或沒有事實根據的臆測,強迫重新審查已通過NCC並附帶20項附負擔的案件。10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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