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優惠年底到期 能源局拚8天提新方案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3日電)「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試辦計畫」再過8天就到期,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陳玲慧今天表示,將於年底前將公告綠電認購的銜接方案,預計綠電附加費率優惠仍將擬維持現行每度1.06元。
電業法草案雖然初審通過,但自民國103年起實施3年的「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試辦計畫」即將於年底到期。能源局長林全能日前曾表示,明年將持續推動綠電認購方案,認購戶數目標盼逾萬戶。
陳玲慧上午出席「優質太陽光電產品金能獎」頒獎典禮時,媒體會前聯訪詢問綠電認購過渡性方案何時出爐?
她表示,在電業法修法草案的子法未訂定之前,綠電購買將會有銜接方案先行,目前還在進行評估,會照林全能所說,比照過去方式進行銜接,價格暫擬定比照綠電附加費率優惠,維持每度綠電新台幣1.06元。
對於環團認為電業法初審法條規定綠電要有備用容量,是扼殺綠電起步發展?陳玲慧認為,106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就是希望能在短期內創造較好的綠電成長環境,因此進行許多獎勵措施。
她舉例說,像是鼓勵國內設置案採用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躉購費率加成由5%提升至6%,以及北部地區躉購費率加成15%以鼓勵相關區域設置太陽光電,希望短期兩年及四年內可看到太陽光電和離岸風電的成果。
由於國內外相關能源業者日前都希望台灣綠能躉購費率能上調,以增加誘因。
金能獎得獎廠商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沈維鈞會後受訪也表示,對業者來說,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補助當然是多多益善,但這是不負責任的說法,不過主管機關對業界相關投資報酬率狀況應該都相當清楚,應讓業者有合理利潤以避免惡性競爭,這是政府可做的事情。
沈維鈞指出,目前中國大陸市場盲目擴充產能,惡性競爭較台灣更嚴重,因此祭出「領頭羊法案」,只鼓勵補助能做高效能或高瓦數產品的再生能源廠商,讓市場機制更好,若台灣能有類似相關政策搭配補助方案,對國內綠能可更加正向發展。10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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