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將對6國鋼品課臨時反傾銷稅
2016/8/16 19:47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16日電)財政部關務署表示,中、韓等6國進口鋼品涉傾銷一案,已於4日完成初判,認定有傾銷事實,公告自22日起為期4個月,對涉案國家鋼鐵廠商分別課以8.66%至80.5%不等的臨時反傾銷稅。
日前中鋼、燁輝等6家國內鋼鐵業者向財政部提出兩宗課徵反傾銷稅申請案,一宗是申請對自中國大陸、韓國進口的特定鍍鋅、鋅合金扁軋鋼品課徵反傾銷稅;另一宗是申請對自巴西、中國大陸、印度、印尼、韓國與烏克蘭進口的碳鋼鋼板課徵反傾銷稅。
據關務署統計,上述6國鋼鐵廠去年進口兩項鋼品總額高達新台幣115.5億元,其中鍍鋅鋼品進口市佔率以中國大陸的67.3%最多,碳鋼鋼板則以韓國的34.2%最多。財政部根據涉案外國鋼鐵業者的反傾銷應訴與調查結果做出初判,認定僅中國大陸的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無傾銷情事,其餘涉案廠商皆有傾銷事實。
關務署副署長謝鈴媛表示,4日完成初判認定後,預於22日起為期4個月,對涉案國鋼鐵廠商先行課以臨時反傾銷稅,若有廠商申請延長,可再延長6個月。
謝鈴媛指出,財政部將於公告日後60日內完成有無傾銷的終判,若認定有傾銷事實,應即通知經濟部國貿局。經濟部接獲通知後40日內,應做成該傾銷是否損害我國產業的最後調查認定,通知財政部後,由財政部關稅稅率委員會審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終判預計最快明年1月底出爐。
謝鈴媛表示,終判若確認有反傾銷事實,將對涉案國家廠商正式課以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
關於兩項涉及傾銷的進口鋼品用途,特定鍍鋅、鋅合金扁軋鋼品廣泛用於建築材料、運輸工業、農業設備、資訊用途及家具電器等;碳鋼鋼板則運用在造船、結構、壓力容器、一般用途及中高碳類鋼板用以製作工具鋼及模具鋼等。105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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