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雪燕被解職 陸委會:擔任公職必須放棄外國籍
(中央社記者李雅雯台北2日電)陸配史雪燕被內政部以違反國籍法解除南投縣議員公職。陸委會今天表示,國籍法是硬性規定,凡是擔任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這與是否承認一個國家沒有關係。
內政部去年12月2日解除史雪燕公職,在這個時間點,史雪燕已在2022年九合一選舉連任失利,未再擔任南投縣議員。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召開「賴政府剝奪30萬陸配參政權!民進黨違憲硬幹『新兩國論』!」記者會質疑內政部的決定。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2日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由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主持。
梁文傑表示,國籍法是硬性規定,凡要擔任公職,不能具備雙重國籍,必須要放棄外國籍才能出任公職。國民黨立委說「沒有辦法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據了解,目前沒有人去申請過,應該先去申請再說。
關於「我們沒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不是國籍」的說法,梁文傑指出,對於政府來說,國籍法規定不能有雙重國籍,這是忠誠問題,不管國家有沒有被聯合國承認或僅僅是一個政權,都不能有雙重忠誠對象,這與是否承認一個國家沒有關係。
梁文傑舉例,有些國家不准人民放棄國籍,例如阿根廷,倘若有阿根廷籍人士歸化台灣、當選公職,如果其未能出示放棄阿根廷籍證明,一樣不能擔任公職,因為國籍法是硬性規定,其他國家的國籍一概不准,這個事情與「新兩國論」毫無關係。
關於大陸地區人民是否屬於中華民國國民,梁文傑表示,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所謂的國民是指「中華民國國籍之居住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或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用最白話的講,「你有資格參加健保才叫做中華民國國民」。
梁文傑指出,過往有些法院判例認定大陸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國民,所以可以提出國家賠償等,行政院去年5月發函通令各部會,這個解釋不適用了,「現在的中華民國國民是很確定的一群人」。
史雪燕今天於記者會上表示,從設籍到參選公職,過程合法合規。擔任南投縣議員期間,內政部從來沒有發文要求放棄國籍聲明,反而是在卸任2年後做出要求,令人覺得這是政治動作,剝奪陸配在台灣的參政權,非常不合理。
行政院去年5月發函通令各部會,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等相關函釋,即日起應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編輯:張淑伶)11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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