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推行網號網證 勞東燕:強化網路言行管控
(中央社台北31日電)中國官方日前制定網路身分認證管理辦法,擬以自願為名登記真實身分統一簽發「網號」、「網證」。中國知名自由派法律學者勞東燕發文直指,此法的真實用意是要強化網路言行管控,形同將刑事偵查範圍從嫌犯無限擴大到所有人。
勞東燕主張,「網號」、「網證」制度缺乏基本正當性,明顯存在越權之嫌,有必要提交中國全國人大進行合憲性審查。
不過,勞東燕這篇文章已在中國網路上被刪除,但仍在少數網路群組中零星流傳。
中國公安部與國家網信辦共同起草的「國家網絡身分認證公共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26日公布,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30天,引起中國網友熱議。
勞東燕在文章中首先表示,「既然是公開徵求意見,我也想公開表達一下個人看法」。
勞東燕表示,這項辦法的核心是準備推行「網號」與「網證」制度。此舉不僅蘊含極大的社會風險,且完全缺乏上位法的依據。與先前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一審稿的內容相比,從社會風險上來看,可謂「有過之而無不及」。
她指出,這項辦法對強化公民個人言行訊息的保護「沒多少意義」,質疑中國網路實名制推行12年後,有超過10億的網民,個人訊息早已被各類網路服務提供者掌握。在這種情況下,推行「網號」與「網證」制度對保護個人訊息還能有多少現實意義?
勞東燕直指,這意味著「網號」與「網證」制度的推出,真實的意圖是「強化對個人網路言行的管控」,所謂「強化對個人訊息的保護」只是「虛晃一槍」,至少不是主要目的。
她說,未來中國便可能形成這樣的局面:現實空間中,是用遍布各處的監視器加人臉識別追蹤目標;虛擬空間中,則用「網號」追蹤目標,並用「網證」對人們利用網路的行為進行管控。
勞東燕指出,具體地說,「網號」與「網證」制度類似於中國疫情期間的「健康寶」,在治理思路上如出一轍,只不過是將健康寶的適用常態化,用在對正常社會的治理。這種常態化的運用,從社會風險來說,無疑比健康寶更甚,可說是健康寶的「升級版」,各種問題幾乎都可能以相似的形式再次上演。
她指出,「網號」的推行,將使個人在網路上的所有痕跡,這包括瀏覽的痕跡,都能一網打盡地輕易蒐集,就相當於為每個人上網安裝一個監視跟蹤器。
至於「網證」,意味著上網與使用網路服務提供者的各類服務,在實質上成為「需要經過批准才能享有的特許權」。一旦有關部門不允許,個人使用網路的權利便會受限甚至被剝奪,喪失包括網路發言、評論與獲知訊息等自由。
勞東燕還直指,「網號」與「網證」制度,等於是將原本針對涉嫌犯罪人員的刑事偵查措施,無限擴大適用於所有的普通個人。在沒有任何違法犯罪嫌疑下,管理者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續,就可對個人在網路上的痕跡進行追蹤,並對其使用網路的行為限制甚至剝奪,顯然違背法律原則。
她說,「網號」與「網證」制度目前在中國並無任何上位法的依據,只是「部門規章」,在缺乏上位法依據下,這兩種制度缺乏基本的正當性。
勞東燕並質疑這項辦法中強調的「自願」原則說,考慮到「自願」原則在中國語境下很容易於被「架空」的現實,很難為「網號」與「網證」制度提供正當依據。從人臉識別的前車之鑑來看,如果相關部門倡導甚至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必須透過「網號」與「網證」認證身分,就幾乎難以避免了。
她最後表示,綜合上述看法,僅以部門規章的形式推出「網號」與「網證」制度缺乏基本的正當性,明顯存在越權之嫌,有必要提交中國全國人大的憲法與法律委員會,對這項辦法的內容進行合憲性審查。(編輯:邱國強/楊昇儒)11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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