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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歌手曲婉婷母親受賄 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2021/11/18 09:08(11/18 10: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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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8日電)以「我的歌聲裡」一曲走紅的中國歌手曲婉婷,近年多次為捲入受賄案的母親張明傑發聲。但黑龍江省哈爾濱中院昨天一審仍以受賄罪判處張明傑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曲婉婷的母親張明傑原任哈爾濱市發改委副主任、哈爾濱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陸媒先前報導,張明傑於2014年9月21日因涉嫌濫用職權等罪名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以涉嫌濫用職權罪捕,所涉金額約人民幣3.5億元(約新台幣15億元)。

據新華社,中國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法院17日對本案進行一審宣判。

法庭公告,張明傑於2009至2012年任哈爾濱市道里區政府副區長兼道里區改制領導小組組長期間,在國企併購、收購和買地過程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產損失共計逾2億3259萬元,又向相關單位索要500萬元及折合9317萬多元的50%股權,因此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張明傑當年被查後,曲婉婷2019年1月曾發微博表示母親被羈押4年沒結果;去年9月22日再發感言回應母親被押事件,表示始終相信正義。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當時則在官網刊登文章「歌手曲婉婷母親張明傑案引發關注,境外不是資產轉移的天堂」。當中意有所指地說:「輿論關注此事,正是因為人們痛恨腐敗分子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攫取大量不義之財,滿足親屬子女奢靡生活。」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38歲的曲婉婷成長於哈爾濱及加拿大,2009年成為加拿大Nettwerk音樂公司首位華人合約歌手,之後因演唱「我的歌聲裡」而一炮成名;2010年回到中國發展,2012年加盟環球音樂為全亞洲區經紀藝人。(編輯:繆宗翰)1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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